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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江宁攻防战(上)

小说:督军作者:普祥真人字数:5069更新时间 : 2016-10-24 19:00:00
  “一定带到,一定带到……”应燮丞陪了个笑脸“小爷叔,也不必发火,他一个后生晚辈,门槛不精,做事颠三倒四的,您何必跟他一般见识。其实帮里,不少人对他的做法不认同,觉得坏了祖宗规矩,将来进香堂不好讲话。可是他是都督,又有兴中会的路子,我们也没办法。”

  “我懂,这事,也不能怪在你们头上。燮丞,你跑一次不容易,不要急着走,留在我这里吃饭。”

  赵冠侯一声吩咐,外面就将饭菜送进来。虽然是军中,但是他强调享受,饮食无亏,随军带有大厨。送进来的是八菜一汤,口味甚佳。应燮丞也不见外,有酒即喝,有菜即吃。

  赵冠侯又问道:“你做包打听,手下要养一群耳报神,经费一定很足,过手三分肥,日子过的不错吧。”

  “小爷叔笑话了,我就是个过路财神,实际没什么油水。白相人的钱,水里来汤里去,转手即无。况且沪军是空架子,经费少的可怜,很多时候发自己印的军用券,那东西自己用用还可以,在江湖上怎么好用?我自己把老本都快垫光了。”

  赵冠侯喊来高升嘱咐几句,时间不长,从外面拿进一个红纸包。赵冠侯将纸包打开,露出里面的两根金条,向应燮丞面前一递“收下吧,两根黄鱼,算是见面礼。”

  “这……这怎么好意思……不敢收啊。”

  “大家出来跑码头的,爽利一些,给你就收下。我还有一些话要问你,吃好了的话,就陪我转一转。”

  两人出了帐篷,在军营里转了一阵,说话的声音很轻,外人听不大清楚。最后只见赵冠侯一指雨花台与天保城“燮丞,现在是下午五点钟,我要说明天太阳出山之前,把这两个阵地拿下来,你信不信?”

  “这?爷叔,不要开玩笑好吧?”

  “我是不是开玩笑,你回头就知道,现在我不留你,你回城去,等到天亮再看结果。也让陈无为知道一下,我是不是在诈他!”

  鲁军的战斗力,应燮丞也有所闻,他并不认为,这支新组建的民军,可以战胜鲁军。但他同样不认为,鲁军能在一夜之间拿下天保城和雨花台。

  作为经历者,他十分清楚,为了夺取两处阵地,民军付出了何等惨重的代价,又消耗了多少时间。鲁军会取得这两处阵地,但至少也要半个月的时间,一个晚上?这不可能。

  他笑了笑,江湖人说大话,是很正常的事。何况刚刚还喝了酒,这话更不可信。因此,并没有把赵冠侯的话放在心里。总之,仗肯定是要打的,作为个聪明人,他自然懂得,离战场越远越安全的道理。

  是以一离开军营,立即马不停蹄奔向江宁,脑海里则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自己如何义正词严,唇裂舌焦,最终维护了民军体面的整个对话过程。包括自己如何说话,对方人站在哪里等细节,一样不缺。

  落日的余晖照在他这一小队人马身上,应燮丞下意识的拿出金表,看了一下时间,随即笑了笑“小爷叔也喜欢放大炮。这个时间了,怎么可能打下来雨花台和天保城,难道晚上还能打仗?”

  他的话刚刚说完,就感觉地面微微颤抖,巨大的雷声响起,跨下的坐骑嘶鸣着人立而起。应燮丞一边拼命控制着坐骑,一边抽空转头望去。嘴巴大大张开,仿佛见到了地狱中杀出的魔鬼一般,面如土色,喃喃道:小爷叔,你果然喜欢放大炮啊!

  奉令镇守天保城的,原本是第九镇下辖的步兵一营,可是等到朱端所部退回江宁后,林树庆却直指朱端通金,命令逮捕。浙军不甘束手就擒,举枪反抗,两下几乎火并。徐绍贞总算靠自己的面子,压下了这次内讧,可是林树庆对于原本第九镇的兵也失去信任。

  重要地点的防御,更换部队,由黎天才率领沪军先锋队两营,接替原本部队,负责天保城、地保城的防御。同时命令镇军一营,接管雨花台阵地,将原本驻扎于此的第九镇部队撤回城内。

  黎天才久历戎马,曾在岑毓英部下效力,是打老仗的,对于这种临阵更换防军的布置,很为不满。而且部队出发,只携带三天补给,后续无着,这也同样是兵家所忌。

  第九镇与镇军同属一脉,原本镇军就是第九镇下辖一协,现在自立门户,平起平坐,军官普遍提升一级。原本的哨官做了管带,与自己曾经的上级平起平坐,让第九镇的老管带心内大为不服。两支部队交接防线的时候,颇为不愉快,摩擦极大。

  原本镇守雨花台的第三营管带马文龙,边向城内撤,嘴里边骂着山门“白眼狼,忘了进部队时,是谁教你放枪了。今天见了老子,连敬礼都不晓得,还真当自己是管带了,你也配!”

  身边的护兵也跟着骂道:“可不!林树庆那个忘八蛋,见了贞帅都只称呼固翁,仿佛两人是平级,有什么上司就有什么下属,一发的混球!这帮混帐东西,让他们来守,最好是第五镇进攻,把他们全都干掉。”

  “别胡说!咱们再怎么骂,也是自己人,第五镇总归是鞑子兵,不能混成一谈……”

  话没落地,一阵金鼓之声已经大响,还没撤回城内的第三营回头望去,却见在夕阳之下,漫山遍野的北洋兵以及黄龙旗,向着雨花台阵地压了上来。一门门火炮由马匹拉着向阵前冲去,一字摆开,将炮弹向民军的阵地倾泻。铁血十八星军旗,与对方的旗帜对比,显得异常单薄……

  那名护兵道:“总算是交换防地了,要是我们在阵地上,这下住要糟糕,管带,我们赶紧回城……”

  马文龙抬手抽了一记耳光过去“混蛋!你说的这叫什么话?大家吵归吵骂归骂,总归是自己人,难道看着外人打咱自己人,不帮忙还要跑?那是人干的事么?看情况,北洋兵进攻部队少说有一个标,镇军编制大兵少,根本顶不住。传我命令,所有人跟我杀回去,给咱们自己的弟兄帮忙!”

  “共合万岁!”

  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铁血十八星旗在手里来回的摇动,本已经撤出阵地的士兵,掉转方向,重新向阵地赶去支援。山野之间,到处都能听到同样的喊声。马文龙将接防的管带林嘉木向旁一推

  “你入伍时老子教你放枪,今天老子教你守阵地。所有人不要管建制,凡是十八星旗下的,都是自己的兄弟,给我顶住,跟他们拼了!”

  炮声隆隆,榴霰弹在空中呼啸,炮兵的经验丰富,炮弹爆炸的时间拿捏的很准,恰好是在阵地上空炸开。俗名钢开花的榴霰弹,一经炸开,弹片与钢珠,就如同魔王的爪牙,享用着人类血肉的盛宴。

  这样的炮声与爆炸,并不是一两次就算了,北洋军不吝惜弹药,战争之神的怒吼持续在阵地上空,经久不停。让所有紧紧趴在地上躲避弹片的士兵,都升出绝望的念头。

  炮击总算告一段落,镇军的管带林嘉木动了一下身体,确定自己还能动,抖去身上的泥沙,挣扎着坐起来,颇有些愧疚的看着身旁早已坐起的马文龙“管带,是兄弟拖累了你……”

  “说的什么话。咱一起干共合,还能说谁拖累了谁么?难道看着你们被吃掉不管,那不是第九镇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咱们运气不好,进攻这里的居然是第五镇有名的武疯子李纵云,如果上面不发援军下来,咱们这点人马,怕是都出不去了。我不怕死,我只怕这个阵地失守,咱们江宁的聚宝门,就要糟糕了。”

  “是啊,这回多半是要交代在这了,真是不甘心,好想再去城里,吃一次狮子头、粉蒸肉,到秦淮河上,吃几道船菜……”

  “你小子,是惦记着船娘吧?”马文龙哈哈一笑,打趣的看了一眼林嘉木“这不丢人,我也想啊。我念过书,不过是在军营里念的,跟那些有功名的秀才举人不能比,那些女人也看不上我,不愿意敷衍我,咱的老枪,就只能打野鸡解谗。好吃好喝,好女人,都是那些大老爷的,我不甘心啊。当时我就在想,凭什么啊?凭什么我就不能也吃好喝好,找好姑娘?直到赵管带给我讲葛明,讲理想,我才明白,只有葛明了,砸碎旧世界了,才能过上好日子,才能找到好女人。所以我就出来,跟他们干葛明,可惜啊,葛明刚有点起色,还没来得及,就赶上北洋兵了。这帮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

  林嘉木吐了口口水“他们枪好炮好,还有洋人撑腰,这不公平。有本事公平决斗,咱们也不怕他。”

  马文龙不慌不忙的抽出了腰里的佩刀,以擦刀布用心的擦拭“别急兄弟,机会眼眼就来了。炮火准备之后,就是步兵冲锋,接着就是白刃格斗。告诉弟兄们,准备好刺刀,我们的枪不如人,这是没办法的。但是胆子如果也不如人,那就丢了大人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为了共合,跟他们拼了!”

  镇军的编制虽然大,但是实兵没有来得及补充。林嘉木营,只有原本一个步兵哨,加上临时招募市民组成的两个排,论战斗力,只能算一个加强哨。武器装备上,由于张仁骏严格执行朝廷敕令,将第九镇的重炮快枪手留弹转移北运,第九镇内,火炮只有两磅炮,步枪之后滑膛枪,手留弹全无。

  松江光复以后,虽然义军攻陷江南制造局,但是里面库存武器弹药,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多。只有除去一部分滑膛枪外,只有自制线膛枪一千五百余枝,其中三成以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故障,手留弹也少的可怜。

  虽然基于道义,松江对江宁联军提供了军火补给,但是以其缴获的微薄,也自然无法提供大军所需。是以,镇军的装备与战前一样,普遍为滑膛枪,没有重炮,只有弹药比战前充沛。

  对比而言,李纵云的这个标,却是大量装备了线膛枪,步枪射程比镇军的射程为远,精度也高。同时为了攻略雨花台,赵冠侯又抽调炮标下辖的一个炮营,为其提供火力支持。一排十二磅炮,将榴霰弹倾泻在雨花台阵地上,让这些守卫者每一时每一刻,都在付出高昂的代价。

  与普通人印象不同,李纵云并非莽夫,事实上,他打仗异常狡猾,连瑞恩斯坦,都对他这点大为赞赏。是以从一开始,他就摆出决战的姿态,吸引雨花台守军放枪射击,实际上,部队的旌旗打的多,鼓打的急,脚步却并不快。

  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方式,将守军的火力配置骗出之后,立即以重炮进行有针对性的压制。当其真正发起进攻时,阵地上,镇军的战力已经严重不足。但是其士气,却依旧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准。

  听到北洋军的军鼓与风笛声,林嘉木猛的跳出阵地,晃动起那面已经被炮火炸的多处损毁的铁血十八星旗,大喊道:“为了共合,杀啊!”

  刹那间,仿佛被施过魔法一般,被火炮轰的七零八落的镇军,猛的跳出战壕,举起步枪。下一刻,弹雨如织!

  经过瑞恩斯坦魔鬼训练的第五镇官兵,射击的水平足以傲视全国,不管是射速还是准头,都不是镇军所能比。更何况,双方的武器上,本来就有差距。

  率先跳出阵地的镇军,反倒是遭到了第五镇的子弹洗礼。向以勇猛称雄全镇的马文龙,刚举起指挥刀,没来得及发出命令,三发子弹就已经穿过了他的胸膛和小腹。他的身子一阵摇晃,猛的向后跌去。

  “马大哥!”林嘉木将军旗交给身边的掌旗兵,跳回阵地内,马文龙已经一瞑不视。方才还在一起谈笑的老上司,此时变成了尸体,林嘉木的眼睛先是发酸,后又发热,最后只剩一片血红。

  他猛的拣起马文龙遗留的指挥刀,跳出阵地举刀前指“弟兄们,跟我来啊!”随即一马当先,率先冲向李纵云的阵地,竟是以弱势兵力,主动发起反冲锋。

  第五镇对此准备不足,被这种冲击的气势所夺,部队开始后退,李纵云却也解开了风纪扣,抽出指挥刀,一连砍了两个人。怒喝道:“退个球!他们再狠,还能狠过铁勒人?连他们都不怕,还怕这帮葛明党?用手留弹招呼他们!”

  几排手留弹投出去,落在了镇军后方,巨大爆炸声响起,随即就是残肢断臂飞的到处都是。一只断手落在林嘉木头上,他愤怒的将断手取下,向旁一丢。却发现断手还戴着一枚戒指,他认识这枚戒指,这属于自己的亲生兄弟。

  “孬种!居然跑到了最后面!”林嘉木心里嘀咕了一句,随即举起战刀,向着不远处的北洋兵扑过去。后者已经来不及装弹,只能举起步枪磕开对方劈来的刀,随即挺枪回刺。

  刺刀铿锵,白刃交击,镇军的先锋部队,已经和北洋军发生了白刃战。南国豪杰,北地健儿,争相将锋利的刺刀,刺入对方的胸膛。冷刃寒锋,今日注定饱饮豪杰热血。

  “杀!”李纵云手中的刀劈下去,对方的军刀用力一格,人却被劈的倒退了好几步,可是后者并没有怯懦,随即又合身扑上来。李纵云也大声笑道:“痛快!是个老爷们打仗的样子。”

  说话之间,对方的刀已经在他身上制造出一道半尺长的伤口,可李纵云的刀,也在对方身上还以颜色。鲜血与疼痛,反倒让李纵云变的更为兴奋,大笑道:“来啊,来杀我啊!我是李纵云,打不死的李纵云!”随即,两人又搅在一起。

  第九镇第三营管带阵亡,镇军管带林嘉木于半小时后,亦阵亡在白刃格斗之中。第五镇标统李纵云负伤,第一波攻击并未得手,雨花台仍旧在镇军控制之中。

  看到战报的孙美瑶大急,摇着赵冠侯的胳膊“让我去让我去,我的骑兵标不能白来一趟,得让我们露脸!”

  “老实一会,别跟丑丑似的,摇胳膊撒娇,那是她的专长,你个当姨娘的,不要让小孩子笑话。”

  赵冠侯拍拍她的手,以示安抚,又道:“你别急,这雨花台进攻受挫,只是暂时。镇军指挥官都没了,根本支撑不了多久。李纵云凡战必伤,大家都已经习惯了。他现在不进攻,是在控制伤亡,再说这家伙心思很坏的,他是想用雨花台钓鱼,再多吃掉守军几个营。毕竟在这里吃掉他们一个营,他们在江宁的城防里,就少一个营。仰不可攻,攻山不是你们的长项,我的宝贵骑兵,也不是用来改步兵用的,早晚有你们露脸的时候。”

  阿尔比昂的随军记者罗德礼,兴奋的点燃药粉,拍摄照片,大笑道:“这次的收获,将让我的作品登上畅销榜。东方的骑士,又踏上了他,新的征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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