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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杀戮

小说:大漠狼烟作者:遥望长安北固楼字数:3120更新时间 : 2021-01-25 08:14:00
那把刀是永远也不满足的魔鬼,鬼娃娃亦如是,那个叫狼烟的男人也亦如是。

大地侵着血,这些血跟尸体混在一起,光鲜亮丽,在夕阳下散发出妖艳的红芒。

细雨不是一把名刀,他没有凤尾剑的快,也没有怜星剑的狠,火纪宫的剑在刺入皮肤的那一刻,立即毙命,顶多是只有一道口子,轻窄的如同蝉翼,而且很深,仿佛要将半边脖子隔断。

但是,细雨不同,精绝古城进贡来的乌金,是天下所有万金当中最贵重的,贵无需解释,王公贵族们要做刀,往往只需要在铁水里参杂一点,就可以坚硬无比,没有人会有胆子用百斤乌金打造一把无坚不摧的刀。

那就十分沉重了,百斤的重量,提起来都嫌麻烦,更别说挥动了。

所有,练过武功的人都知道,只要是冰刃,能削铁如泥,一剑封喉的发力点是在小臂,在手指,而不是手腕。

因为,手腕是脆弱的,刀子又那么死重,只需一刀,可能就让这条手腕永远的报销掉。

但是,总会有人不怕邪,比如这个叫狼烟的疯狂家伙,他的小臂练到可以举起山岳,五指练到碎骨断铁,所以,这种力求完美的人,总会疯狂到出人意外。

他将注意力转移到手腕,这双手腕也就成里杀人工具的一部分。

很难想象,小臂,手腕,手指,三点一线,挥出的一刀,该是有恐怖。

那些妖兽的尸体上,没有整齐的刀口,虽然都是一刀毙命。

他们仿佛是被撕裂,被一种强大到无法无天的力量,从身体的一段撕开向身体的另一端结束。

就好似龙凤酒楼里的手撕白斩鸡,上菜之前,店小二总会举着一双乌龟手,用黢黑染着黄泥的手指甲,抓住鸡脖子,飞快的撕扯,啪啦啪啦的响声不绝于耳。

所以,刀无锋!

这不是一个笑话,而是赤裸裸的现实,就像没有穿衣服的妓。女,眼睛看的到,手指摸得到,是真理,真理都是赤裸裸的。

刀锋很钝,钝道拿手去摸,仿佛在触及少女的酮体,光滑,柔软,带着丝绸般的雕光。

这样的刀是无法杀人的,他甚至连三岁孩子的脖子都割不破。

他唯一能杀人的办法只有,外力灌入。

就像一颗从十万丈上空冲下来的炮弹,势大力沉,宛若奔雷。

这一点狼烟可以做到,而恰好他的本名武功里有刀法,这本刀法的名字就叫烈刀。

烈烈长刀,惟天为大,十龙镇域,四象擎天。

一句话就可以证明,这本刀法的强横。

无关内力高低,只关力量强弱。

他需要无锋的刀,一柄可以连骨头都砸碎的钝刀。

此刻,风抚垂杨柳,一滴暗红血滴落,它似女人雪白胸脯上的朱砂痣,又似苍茫地上的一片玫瑰红。

那样凄美,那样哀伤……

它落在雪里,有流进血中,那是冰峰大地上三百六十五具紫翼狂狮的尸骸。

尸体还很新鲜,就像刚从海里捕获来的春子,尽管不是活蹦乱弹,却依然柔软有弹性,处处张扬着血肉的活性,甚至还在微微抽搐。

吞鬼娃娃屹立在天地之间,它无休无止的张扬着诡异黑炎,满口獠牙下露出贪婪的琥珀色。

狼烟握着刀,刀锋清冷,只有寒芒,没有血光。

足已经说明,这把刀有多快,或者说这个人出手的时候有快。

刀子无锋,竟然削肉碎骨间,不掺杂一丝鲜血

凄凄艾艾里有长歌,是一个少女唱的乡愁,道:

天涯思君难自量,不堪回首,过目难忘。

二月红花堂前燕,飞来青丝,又往何方……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已是云通子与熊二的头七。

她连着七天来每每都用这首歌去祭奠死去的人,少女嗓子尖,唱出来更像是哀怨。

狼烟饱受死亡与鲜血的洗礼,默默的站在那儿听她把歌唱完。

最后的曲调是诡异的高扬小调。

尸山血海里更添七分冷色,黑炎不断燃烧,它弥漫在枯草,荒原之间,将所有的灵魂吞噬殆尽,秦岭大地中,早已被杀的没有一丝生灵。

天空中的雪也仿佛畏惧这片黑暗,在杀意中不敢飘落。

“我感受到你的内力,又强了不少?”

洛宁恍惚间有些失神,她如一根枯死的朽木,嗫嚅道。

狼烟抽回长刀,刺入背上的刀鞘,寒芒收尽,冷血一声,侧目,微微点头,道:

“的确。”

洛宁便将目光转到了他背上的三把刀上,奇怪道:

“刀无锋,你就不能找一块随便的磨刀石随便磨一下吗?”

狼烟冷冷一笑,眸子里透过七彩斑斓的诡异之光,慢慢道:

“我的刀不是随便的磨刀石可以随便磨的,杀人的刀子无关锐利锋芒!”

“无锋,看起来一点也不威风!”

“威风?无锋?那只是你看不到而已,我的刀只用人血去磨,拿生灵的脖子做刀石!”

洛宁轻轻的将小脸贴近神木王鼎,此刻,王鼎上飘出一抹淡蓝色的诡谲气焰,她慢慢的享受,好像在享受玫瑰的花香。

狼烟面色渐沉若死水,口气老的像一段干燥的老柴,嘱咐道:

“你以后少用这个毒鼎,全身上下都是毒,命活不长,你看你小小年纪已经毒的快似一瓶鹤顶红了。”

洛宁呐呐惨笑,蓝色气焰已经早早如一条涓涓细流般传进了她的七窍之中,这是一株紫玲花的奇毒,天下闻名,别说人沾唇既死,就算是妖兽也不敢触碰它,那就是天煞孤星般的存在。

此刻,她老大不情愿的露出少女调皮的不屑表情,怨声道:

“你懂什么,我哪里是一瓶鹤顶红,就是砒。霜,乌头,鸩酒,加在一块儿也抵不过我的毒。”

她口中列举出来的都是天下绝毒,哪一种都是杀人无形的死药,狼烟相信她说的每一句话,那些毒药绝对可以毒死一个人,就算毒死十个人也绰绰有余。

但是,这个少女不同,她想要的是毒死千人,万人,就在云通子被人残杀之后,她从三天吸一次毒,再到后来的每天无毒不欢。

她已经赫然是毒的化身,对于奇毒越来越贪婪,自己也越来越毒。

忽然,洛宁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光,那是少有的好奇光晕,宛如一只小猫,堪堪才有了可爱少女应该有的模样。

她兴奋的问道: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你用过两把刀?”

狼烟冷凝双眸,面色很不好,如同寒霜。

要是一般人去问,他不会回答,而是用一把细雨告诉他,练刀的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秘密,这就好像练武的人身上都有个罩门一样。

如果有人知道里这个秘密,那是极为凶险的,因为,对方也可能是修士,等于把命交代在了别人手里。

但是,洛宁有些不同,她和狼烟相处了七天,很融洽,二人同风无形,云无相,却风中有云,云中藏风,心有默契,非常融洽。

所以,纵然狼烟面色很难看,他亦然不妨将这个秘密告诉她。

“细雨杀人,追风搏命,逐浪生死攸关,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情愿都用一把刀,如果哪一天你见我用出三把刀,那已是九死一生的地步了。”

洛宁愕然,良久,良久……

此刻,一月无雪,冷冷飘雨,魔障一样的冰封还未封解,万物死寂。

朔方城里传出两个很不好的消息。

七座剑门,已经黯淡了三座,就在七天七夜之间,望着那毫无光华可言的巨大剑门,佣兵们傻了眼。

他们都知道:

剑门灭灯,那是不详征兆,只有一种可能,而且必然是一种事实。

门中世界,万物已死,所有妖兽一刀诛灭,所以,剑门也死了。

一些段位不高的白银,黄金小队,曾经亲眼看到一柄发了狂的血色长刀,武魂是鬼,吞噬兽魂,  场景触目惊心,堪比梦魇,魔鬼。

那个男人带着个女孩,女孩是个瘫子……

下一刻,一柄长刀则会抵住人的咽喉,冰冷的厉声问道:

“见过火纪宫的弟子吗?”

大多数人都会惧怕厉鬼一样的男人,老老实实的保命。但是,其中也不乏有些恶男邪女,拔出了剑,撑出了刀。

下一秒,他们死状极惨,武魂被强硬拉出身体外吃掉,眼白无黑瞳,变成里一具白痴。

由此,第一件噩耗,引发了第二件噩耗。

那就是城中最高的艳阳楼顶上挂着一具尸体,无头,冰封已久,从千疮百孔的焦黑衣饰上,勉强还能分辨的出是云红长白的火纪宫弟子。

他的身份顿时成里谜团,只是,架不住佣兵中有眼尖的高手,从他肩阔三庭,虎背熊腰的体态中认出了那是周不凝。

一时间,谣言纷纷,人心惶惶。

没有人相信,居然有作死的敢在火纪宫头上动土,但是,事实具在,无法反驳。

这一次,有人先后灭了三道剑门关,就为了追杀火纪宫弟子。

正当,所有人都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惊胆战,观望火纪宫会做出如何反应的时候。

第二天清城,艳阳楼前又多里一具无头男尸,这一回,手段更加的残忍,砍去里双手双脚,就同一团肉丸子般挂在西风里微微飘荡。

此刻,所有带眼睛的人都晓得了,火纪宫应该是惹上了一个不得了的恶魔。

那具尸体,赫然也是火纪宫弟子,他叫孙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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