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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妻女备酒

小说:疆山作者:莫酩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9 15:34:21
当军队有了辎重,行军速度就大幅慢了下来。

        去时可以一个昼夜急行军三百余里,除了杵恚峰军卒中有近半下阶修士,脚力远超普通人外,那百辆长宽马车也可载运体力不支之人。

        取到三万套兵甲后,归路则变得十分漫长,预计需要三日时间才能返还。

        在路上,乌梵就没有空余时间将魄甲剩余部位都雕出龙鳞。距离“龙鳞布甲,血自起涌”的破境时间又延长了一些。

        幸亏乌梵并不执着于短期内实力的飙升。这次能亲赴大平葬甲冢前,让他的内心受益颇多。

        一个人要想变得真正强大,一颗强大的内心比之修途境界还要重要。

        身为大修,同时又是一峰之主的刘老汉没有与队伍同行,他早早就抛开队伍返还大平城中。

        之所以要亲自带领三千军卒前来起甲,本就是要表明对先烈的敬意,至于返途,他就不需要浪费时间,相比来说此时他尽早赶回大平城统领杵恚峰更为急迫。

        江湖意气被压下,不代表着所有的江湖修士都变得老老实实,不造成一丝一毫的麻烦。

        戍守大平城的主责,始终要由杵恚峰担之。

        距离登山大典已经只剩下二十来天。

        厄肆山上,赵旭已经往上攀了二百多丈,途中凭借着天生的机警才躲过几只凶琴猛兽。

        以他玄修三阶的实力,只身在厄肆山上存活了这些时日,除却部分运气外,更重要的还是他恶狼般的习性。

        十来天的时间里,他就像是头山林中的野狼,捕杀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当做食物,一旦感觉到有超越三阶的凶猛异类接近,他就不管不顾地逃离。

        终于,最终被他找到了一条插着大平山海旗的山道,那是大平探索厄肆山开辟出来相对安全的区域。

        “果然,大平军一直没有停止对厄肆山的探索。”出身大秦赵阀的他,对大平军与厄肆山相关的事宜也都有着大概的了解。

        当日他之所以不顾一切地逃进厄肆山,一时由于心中的狠戾冲动上了头,再者就是他知道厄肆山上虽然充满危险,但只要找到大平军开辟出的安全区域,就能活下来。

        给自己起了赵疯狼名号的赵旭在冷静的时候,就会表现出超过常人的机智。

        他选了棵大树,栖身其上,不再朝着厄肆山上面走,他心里明白,只有等开山大典过后,数以万计的江湖修士上了山,他在跟着往上登才会相对安全。

        “这里有鸟有兔子,近处还有果树,小爷就在此安营扎寨。那两个不中用的,如果我有五阶境界,这时候早就登上一千丈,遇上些机遇也不一定。”

        在他看来,两个仆人就是太过瞻前顾后,最后送了死,也让人气愤。

        厄肆山三百丈以下,基本人人都可以达到,这里即便有机缘奇物,也早就被人寻完。

        越往上,寻得好处的机会就越大,因为从古至今能够涉足高出的人会更少,被得走的机缘也会少。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次产生出的对于修士有裨益的存在也会更多。

        就在赵旭无声无息躺在树杈上休息的时候,忽然传来一声鸟叫,“啾啾”,是幼鸟,可声音却很不同,虽然不大,却有着极强的穿透力。

        赵旭坐起身朝声音来处打量着,终于看到有只通体鲜红的鸟从上往下滚着。

        那比鸡稍小些的幼鸟好不容易停住身体,站起来蹦跶两下,接着展开赤色双翅拍打,离地才不到半丈,就又掉落在地上,朝着下面滚着。

        是一只正在学飞的充满灵性的小鸟。

        “血羽王隼?”赵旭心里狂喜,想不到在这里都能遇到血羽王隼的幼鸟,“真是天助我也,这就是机缘呐!”

        血羽王隼,哪怕在大平军中,也是极为珍贵的信鸟,不仅飞得高,飞的快,关键时刻,即便远隔万里,只要将它额头血滴下,这飞隼就能飞来。

        对于军中之人,这隼简直是梦寐以求的存在。

        更为关键的是,这是只还没能学会飞的幼鸟,驯养起来更为简单。

        赵旭正欲纵身而下去吧那幼鸟给抓住,忽然自空中传来一声鹰啼,那是成年血羽王隼的鸣叫声。

        成年的血羽王隼,不但飞行速度极快,它锋利的双爪,锐利的鹰喙都可对修士造成威胁。

        一只成年血羽王隼堪比四阶甚至是五阶修士,这也是它被称为王隼、极其珍贵的另一个原因。

        赵旭静静地收回身体,眼睛则死死盯着幼鸟,“或许,能有机会找到这隼的老巢也说不定,到时候连鸟带蛋全都裹走!”

        即便知道有实力超过自身三阶境界的成年血羽王隼存在,赵疯狼不但没有退缩,反倒打起了抄血羽王隼老巢的主意。

        之前乌梵和林羽与他相遇时,见识到了他变脸之快以及为人的狠戾,却不会想到,哪怕在厄肆山上,哪怕是面对强大血羽王隼,这位赵阀公子依旧能生出这样的主意。

        刘老汉回到大平城后,第一件事不是去杵恚峰主营坐镇,而是回了家,找到女儿刘小瑞。

        “闺女儿,这些日子咱家囤了不少酒吧?”

        “嗯。”刘小瑞从来都不太爱说话,当初还被乌梵等人误会成是个哑巴。

        “爹能不能先把这些酒都拉走?”

        “可以卖了?”只有涉及到卖酒的事情后,小瑞姑娘才起了兴致。

        刘老汉自顾解下甲衣,连内甲都换掉,换成之前那副要送与守冢老卒却被拒绝了的内甲。

        “卖是可以卖,不过爹是想把这些酒拉走给那些被召回来的老兄弟们分分,你知道,爹从军多年,认识的人太多,保不齐这次就能回来个千八百的,还都是要来大平城,我得给那些老兄弟们尽下地主之谊不是?”

        刘小瑞闻言不再说话,转身走回酒瓮边,开始拿着酒瓢往酒坛子里装酒。

        杵恚峰峰主家不是大户豪门模样,就是普通屋舍,但房子很多,其中大部分都用来酿酒存酒了。

        之前是由于刘峰主每年粮饷发给的粮食太多,建起这些屋子存粮食用,慢慢地粮食一部分被卖掉,更多地全被用来酿成酒。储粮屋变成了存酒屋。

        在这些房子的后面,还有个新挖的大酒窖,都是刘小瑞再卖完第一次酒之后,自己亲自动手挖的。

        她小时候见过别人挖菜窖,不算太难,加之本身就有四阶武修的气力,挖起酒窖算是手到擒来。

        “姑娘,你没不高兴吧?这酒算是爹给你借的,忙完登山的事情后,爹再给你进,让你一直都有酒卖行不?”

        刘老汉担心女儿不舍得,挠着头对着自家姑娘的背影说着。

        “爹,这酒算我送的,我娘曾说过,如果没有那些军中同袍,或许你早就殉国了,娘当年也一直打算给军中送些酒去的,我都记得,这些酒,就算你的妻子和女儿对那些叔叔伯伯们的心意了。”

        刘小瑞还在从酒瓮里舀出酒装进酒坛中,这样虽比不得用黄泥封存的坛子酒,但是能往军中运地更多。酒瓮是不能挪动了,那就只好用空坛子装了给那些老卒们送去。

        “好、好,就算他们嫂子和侄女的心意,到时候有谁敢说不好喝,老子把他肠子都打出来!”

        刘老汉看着女儿的身影,再次想起老妻。

        当年为了他学着酿酒,后来怕他酒喝多了伤身又限制他饮酒,那婆娘,怎么就生出了个这么懂事的女儿来呢?

        以前回家,都是媳妇儿帮着他解甲,因为她不太喜欢自己在家里还是一副随时要奔赴沙场的模样。后来他养成了回家必脱甲的习惯,可是帮着解甲的女人却早早地走了。

        刘大勇不知道为何,近来连晚上做梦见到媳妇儿的次数都多了起来。

        “难道是轮到我去黄泉路上找她了?”刘大勇摇摇脑袋,他还没准备着死,家里有个这么好的女儿,傻瓜才舍得呢。

        大秦赵阀的家主赵森已经起程,跟在他身旁的,还有赵旭的养父,赵木。赵木原本不叫赵木,是被赵旭这个做儿子的撺掇着改成的。

        赵家一行不过十余人,行进速度极快,这些人里境界最低的也达到了五阶。

        当年亲自把杵恚枪枪头折走的赵森坐在被两匹高逾丈的兽马拉着的精致马车里,旁边放着个一尺长的木匣。

        杵恚枪的枪头就躺在木匣中。

        “大哥,你说我家那疯儿子不会有事吧,早知道我就亲自跟着他进入大平了,起码不能让人把他当弃子丢开。”

        赵木掀开帘子,把脑袋探进车厢里问赵森。

        “那狼崽子能有什么事?你死了他都死不了。”赵森对这个堂弟也算亲近。

        “真的?那我就放心了。”在赵阀中也跻身前三号人物的赵木嘿嘿笑着把脑袋缩回去,不再打扰车内人。

        “三将军,您怎么对儿子比自己还好?”有嘴巴闲不住的属下问道。

        “你懂个屁!这叫父爱。”赵木回道。

        属下在心里说着:“又不是亲生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日你娘嘞,等真和大平军交了手,老子把你踹到最前面去。”

        赵家人不惜卒命近乎传统,这位下属顿时就耷拉下脸来,在这种事情上,哪怕赵家将军是在说玩笑话,都得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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