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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愁唱

小说:百年唯一人作者:万笑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2 00:10:37
决心并不是一个可以『立竿见影』的事情,它只能够潜移默化的存在着,无声无息,不被任何人了解,有时候,也包括我们自己。

        在那个仿佛一下子变得孤苦无依的豆蔻年华里,我最勇敢的事情,莫过于状若如常。

        而事实上,我的内心和父母一样子的迷茫。

        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抗争、矛盾与挣扎过。

        我父母起初不开工资的那些年里,也没有坐以待毙的。他们曾经试过做生意,也曾经试过接触市场与社会。

        ……只是两个一辈子都呆在封闭、闭塞的工厂里,仿佛置身于另一个空间或者……玩具一样的世界里的他们,怎么有法子适应那个『骗子遍地走、流氓多如狗』的时代,那样子简直见不到任何一个好人的『买卖世界』呢?

        ——我的心也和他们起伏着,每次都盼他们可以成功,然后便是几天后的『状若如常』……

        后来习惯了。我不再期待所谓奇迹生的可能性。

        尤其在补课之风盛行之下,我听说高三的高考前补课已经高昂到每节课三百元了……

        那可是月薪只有三四百元的工人时代。

        就算我的父母依然有稳定的工资,也负担不起那么高昂的补课费。

        ——我知道,属于我的学生时代,将在『身份证』正式落进我手中而迈向结束。

        ……可如此一来,我进入社会该做什么?……对社会一无所知的我,校园外的世界无异于洪水猛兽一样子令人惊慌害怕的地方。

        我很想知道,我的那许许多多的迷茫啊,该何去何从,我那人生,该怎样子进行下去……

        可我的身边都是一心考大学的同学们,我的父母是他们自己都没有能力走进社会生存的人……

        我该问谁?

        我无人可问。

        一切,都要以我自己去面对,哪怕我根本不知道,现实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

        面对刁娜,我也失去了美好的盼望。……有句话说『饱暖思人欲』,我觉得非常对。

        我是一个骄傲的人,当我连自己的未来都不知道何去何从、是死是活时,我完全没有心思去恋爱,更别说考虑结婚了。

        ……只是,理智虽然如此。

        可感情哪里是理性能够驾驭,我知道自己的『正确』,可却难免有『喜欢却不能在一起』的忧伤和惆怅。

        那时候,我迷恋上了『听歌』,当然也会跟着唱歌。

        其实从小我就算是喜欢音乐的,只是我不单喜欢音乐,我喜欢的太多,爱好太广泛了。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拳脚功夫,没有我没玩过的东西。

        ——

        这时期,我开始喜欢听了《左右为难》《一千个伤心的理由》《爱情陷阱》《俗世洪流》《一生何求》《眼泪在心里藏》《浪人情歌》《真的汉子》《讲不出再见》《戒情人》……这些伤情的歌。

        倒也不真的每一都能感同身受,可总是那种样子的悲伤却是不错的。

        也因为有音乐的疗伤和安抚,我心灵有地方可以纾解,就算不能和任何人开口谈论,依然可以『活下去』。

        状若如常的活下去……

        ——我的学习成绩自此一落千丈。

        不过谁在乎呢。

        ……嗯,老师倒是在乎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可谓用尽了方法来让我重回学习。

        只是可惜,我不肯学习不是因为我自己,我是为了我的父母,为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既然学业必须中断,那何不痛快的疯狂,以最玩乐的一如既往的姿态,告别我的学习时光。

        ……我身边还是有很多学习成绩很好的学生,男男女女在和我一起玩,也曾去过美女副班长的家里,还有美女学习委员偶尔看向我鼓励的甜美目光……

        那时候不学习对我而言实际上压力很大,因为我知道那些真心爱护我的人儿,都在与我的意志背道而驰,可我却不能说我的理由。我不知道他们是否可以理解我,但我知道,我无法改变这一切。

        ——

        我只有拼命的玩、用尽一切力气去玩,如此,才能够让自己的心没有那么别扭,不是痛,只是仿佛没脸去正视,那一双双期待我继续学习的目光。

        ……

        玩乐总是可以让时间如光一般流淌消逝的。

        玩游戏,让我有了别样的校园时光与乐趣,我开始接触了那所谓的堕落的、颓废的时光……

        那是过往里我完全没有接触过的所谓的『坏学生的世界』。

        我,变成了一名坏学生了。

        ——

        朋友的朋友,偶然的相遇,让我和北京少爷走在了一起,成为朋友。

        他叫郑志成,是从北京『逃过来』的同龄生,他念书在另一所学校,和我昔日的领居家玩伴一起,我是因为这样子而认识到他的。

        他也是我那个时代见识过的第一个实质意义上的有钱人,在那个月薪三四百元的时代,他买一条裤子,竟然可以花掉一千四百元……

        按照他说说法,你们这小城市实在太小了,和北京根本没法比,这里的衣服根本没法穿,也就这家店里的还行,我勉强买条裤子将就穿。

        ……我。

        我只记得那间商场,正位于我学校旁边,市中心里有名的昂贵高档店,它店铺名有一个『富』字,但这个富字的宝字盖少了那个点,变成了平宝字盖。……这当然不可能是偷工减料了。

        这是人家店家老板的态度:『(很有钱)不差这一点儿。』

        ——可见,郑志成这家伙是多么有钱。

        那时我们还是十六岁的屁孩子,可以这么花钱的,我的确生平仅见。

        记得身边朋友曾问他:“你家这么有钱,你怎么还要跑来我们这小城市里躲难?”

        他淡淡一笑,眼神里有些难懂的神色,说着:“在北京把一个小子打了,父母要我来这里我舅舅这躲几天。”

        “打得很严重?”

        “还行吧,就是住院了。”

        “你家那么有钱还搞不定?”

        “他家也很牛逼,当官的……”

        ——

        这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插曲,我才不在乎他打了谁、有着怎样的过去。

        我们只要能相谈甚欢就足够了。

        而相谈甚欢的,自然不会是学习……

        是音乐,我们都喜欢听歌、也都有暗恋的女生。

        他暗恋的是个我第一次知道,在我们城市竟然有所存在的神秘姓氏——爱新觉罗。

        假如不是他告诉我,我一度以为这已经是被存进历史尘埃里的姓氏了。

        原来清朝虽然灭国,但皇族并没有陨落太多,都有着各自的门道生存了下来。

        而他喜欢的就是一个在他借读的学校里低调念书,姓氏为爱新觉罗的女孩。

        我不太想记住她的名字,这样连名带姓的想起来的话,会吵到人家的。

        ——但后来在郑志成的口里得知,她的命运早就已经被确定了,初中毕业后会去北京念书,而她不可以说『不』……

        以郑志成的说法,她已经和许多爱新觉罗家族的人一样,被国家限制了一定程度的自由。

        在北京,有很多八旗子弟,但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自由。他们身边是有国家的职能部门人员盯梢的,就像是清朝盯着天地会差不多的意思。

        ……当然,这些也都和我无关。

        在我的心里,不停倒数的校园生活终结,才是我最迷茫的事情。

        ——

        那时候,我偶尔去郑志成家,每次都觉得遭罪一样,他绝对有严重的洁癖。

        和我的心理洁癖不同,他是身体洁癖。

        无论出门做什么,只要回到家,他第一件事必然是洗澡。据说最多时候一天能洗五次!

        令人指啊!

        最令总是满身臭汗的我们不能适应的,是去他家必须要遵守这样子的原则,我们也要被迫的洗澡,然后才能进屋子里面,继续我们的玩乐。

        ……那时候的玩乐已经不再是什么运动了,尽管他和我一样都喜欢踢足球,只是很偶尔才会了。

        我们做的最多的就是听音乐。

        我记得那时候,我时常会听着歌就默默落眼泪,有朋友觉得我疯了。……只有他这早熟的家伙,会体谅我,说些『世间自是有情痴,此情无关风与月』之类的安慰话。

        说起来,这时候的我,可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痴情』开始吧。

        小时候的我,只有信念,根本还不懂什么是感情。

        这时候才开始知道了喜欢、暗恋、舍不得、与悲伤。

        ——我不知道是否该为我们终于懂得了悲伤而感觉可喜可贺但那段时光,我的确因此而活得并不煎熬,在绝望面前,我还能因为暗恋而忧伤……

        真的很幸运。

        ——

        唯一让我不安的,就要属面对刁娜了。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条人儿』,在这一刻,忽然间的,在她面前,没劲儿了。

        我的条停止了,以粉碎校园里全部一切的方式。

        我如饮鸠止渴的感受着校园里坏学生的时光,很快,我连坏学生都做不了了,我必须要前往那个连我父母都无法生存之地——社会。

        ——我的暗恋,充满了始料未及、无能为力、还有几乎全部的悲伤。

        我想,我因为这样,所以我的校园生活,尽管短暂,却比绝大多数人精彩,因为悲伤,本来就是青春的下场。

        ——

        学校旁边的『二手书市』,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开始萧条了,好像是建起书籍商场的缘故吧。

        那里变得冷清下来。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那里有了一个孤零零的卖磁带、总是穿着很脏的土黄色棉袄、头很长的帅气老男人……

        说孤零零的也许并不准确,因为他的身边,永远有着一个女孩,一个和他相依为命,不离不弃的女孩。

        他们之间的故事,很短暂、却很激烈,很富有神话一样的美感。

        当然,起初他她和我都还没有任何关系。

        唯一吸引我的,只有他面前的那些没了封袋的『二手旧磁带』,它们看起来和我之前买过的不同,仿佛精致好多。

        “因为是原版。”

        原版?那是什么东西……

        我拿起他的磁带,茫然无知,若有人可以用时光机或相纸定格这一秒间的间距的话,一定会感叹,『我与那个神秘又恐怖的社会,衔接的竟然是如此自然。』

        历史的齿轮轰然巨响,而我并不能听见任何声音。

        命运,究竟算是什么呢?

        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

        还是『趁你病要你命?』的落井下石。

        假如我能提前知道……

        假如……我又哪有兴趣,重活一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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