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 9 章

小说:穿成军婚文里的小姑子[穿书]作者:邈邈一黍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2 01:57:31
都说知子莫若父,林父这两天的感触其实是最大的,原本木讷不善言辞的儿子,如今却是极会说场面话,言行举止都跟他记忆中的不一样,更稳重,更能让人心里头踏实。

        同样的,对于大儿子脱口而出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这几个字,林父远比村支书要敏感得多,一方面老大夫妻俩确实没什么感情,另一方面简宁这个儿媳妇确实是不像话,说句不太好听的话,简宁这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他儿子。

        不过,配不配的上是一回事,离婚不离婚又是另一回事,安稳过日子的人家,离婚既对名声不好,也会影响其他几个孩子的嫁娶,再者老大是军人,如今都已经是连长了,如果真的离婚的话,恐怕会影响老大的前途。

        别看林父性子闷的很,平时在家里头也不管事儿,不过心里头却是再有数不过的了,当初给老大定下简宁,也是林母拍板的,林父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左右周围人结婚都是这么个章程,老大既然没在军营里找,那自然就要按照家里的习俗来,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倒霉,千挑万选选了个简宁。

        这么不走运的事儿也能让他们家给撞上,林父这两年没少后悔,早知道当初相亲之前,他就应该多去打听打听简宁的人品和性子,不应该全听老婆子的,这么着急就把人给定下来了,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但这男的娶媳妇娶错了,也是要遭心一辈子的。

        “你老实跟爸说,是不是想离婚?”没人的小巷子里,林父压低了声音,很多乡下人都瞧不上简宁这样做人媳妇的,老大也算是出去见过世面的人,应该就更瞧不上了。

        林成峰并没有要隐瞒的意思,“对,爸你也知道,我们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就算现在不离,将来也会离的。”如果简宁没有重生的话,再过两年就会跟人私奔,把一顶绿帽子结结实实的戴在他头上,如今简宁重生了,但是上辈子的记忆两个人都有,那个绿帽子他算是戴过了,是个人就没法忍。

        林父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平心而论,他自然觉得简宁配不上他们家老大,但是离婚也不是件小事,有可能会影响到老大的前程和名声,纠结来纠结去,林父自己都拿不准主意。

        “你自己的事儿你自己看着办就成,不过简宁这段时间比之前长进了不少,知道做事儿了,也懂得人情世故了,下决定也别太武断,再多考虑考虑,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就算是跟简宁离了,再找一个还指不定是什么样呢。”

        不过肯定不会像简宁这么懒、这么不会做人了,毕竟挑上这样的儿媳妇,也算他们家‘撞大运’了,十里八村就没有这样的。

        林成峰点头,真正离婚的原因是没办法跟其他人说的,不过这并不代表他要‘慎重考虑’一段时间,这样的婚姻真的一刻都不想维持下去,所以在重生的第一时间,他就直接跟部队请假回家,等会儿办完婚礼,他就跟简宁摊牌离婚,去民政局办手续。

        林父和林成峰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晚上8点多了,该忙的活也都已经忙完了,除了简宁以外,全家人都坐在堂屋聊天儿呢,围着一盏煤油灯。

        用惯了后世各式各样的灯,便很难再适应没有灯这样微弱的光了,整个房间都黑蒙蒙的,看不清楚人脸,哪怕坐得离煤油灯很近也是这样。

        不过这样的场景却会让人觉得温馨,当记忆深处的东西再次展现在眼前,再怎么冷硬的心也会变软。

        “聊什么呢?还没进院子呢就听见你们的笑声了。”林父一边说着,一边熟练的拿出自己的老烟枪,借着煤油灯的火光点着。

        林成家坐着都没有正形,长凳上就坐了他一个人,翘着二郎腿,一个人的身形就占了两个人的位置,让腿短的人很是羡慕嫉妒恨。

        “聊小妹呢,我们都说她今年肯定能考上县里的高中,而且是最好的那一所。”林成家这会儿也不喊妹妹的名字了,而是跟大家一样喊小妹,毕竟他可是沾了小妹的光,才得了这么一套合身的绿军装。

        “小妹上次写信说考了县里的第一名,如果升学考试还能保持这样的水平,不光是能去县里的高中上学,区里的学校说不定也会过来招小妹入学。”林成峰示意三弟把翘起来的二郎腿放下,腾出位置来坐下。

        “区里的学校?”林母先是一愣,之前她可没敢这么想过,不过全县第一名就算是去了区里的学校也不至于会垫底,哪怕不能名列前茅,也应该能够跟得上,更何况能不能被推荐去上大学还不一定呢,能够在学校里多认识点人,也能多几条路,总好过在这小山村里窝着。

        “区里的学校好,老师好,学生也好,闺女咱们一定得争取,最好还是去区里的学校,千万别怕花钱,咱们家里头现在没有吃闲饭了,你在学校读书也挣了工分和钱,咱们不怕花钱。”林母鼓励道,家里的钱都是她一个人拿着,所以其他人都不知道到底攒了有多少,更不知道他们家的家底有多厚实,三千两百多,都能盖两处房子了,所以供闺女读书是完全没问题的。

        林成珠对这事儿也很上心,“我听老师说到时候只能报本县的高中,不能报其他县里和区里的高中,那还怎么去区里上学?”现如今大家都不怎么重视教育,也没听说过有区里的学校到县里来争夺生源。

        当然如果能去更好的学校,她当然是乐意的,更好的学校就意味着更好的教学资源,也意味着她能学到更多的东西,哪怕距离高考恢复还有四年呢,但是也不能白白的浪费时间,上辈子她还能考北大呢,这辈子要是没学好,只能去省大,或者是其他的比不上北大的学校,那可就越活越过去了。

        别人什么生活理念她不知道,反正在她这儿就是:进步,进步,再进步;努力,努力,再努力。

        “区里统一出试卷,到时候各县的排名和成绩也会被汇总到区里,如果成绩突出的话,区里自然会有学校注意到。”并不是每所学校都不重视学习成绩,很多高精尖的知识,还得是脑子聪明会学习的人,才能更快更容易的掌握。

        上辈子的时候,小妹可是在这次考试当中一鸣惊人,全区第一,而且压了第二名整整六分,不光被区里的高中破格录取,而且还免学费呢。

        林成珠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心里头别提有多兴奋了,果然就算是在知识分子受到迫害的时代,也还是有人看重学习成绩的,正所谓,知识就是力量,不光是生产的力量,还是向上的力量。

        这模样,别说是林父林母了,就算是林成家,都觉得自个儿小妹有几分可爱,忍不住调侃道,“那你可得加把劲儿好好学,别让人给超过去了,去年的时候不就被县里的两个娃给压下去了吗。”虽然全县第三也挺厉害的,让他爹拿出去吹了好几拨。

        “老三你会不会说话?哪壶不开提哪壶,小妹这一年多成绩一直在进步,下次肯定还会进步的,你少说那些晦气的话。”林成业忍不住道,这臭小子,好话都不会好好说。

        得,这回不光大哥向着林成珠了,就连二哥也叛变了,所以说他们家还是女生好命,还是老幺吃香,可惜他一个都没占着,林成珠是两个全都占上了。

        林成峰含笑看着,再过上几年,家里的人该娶妻的娶妻,该上学的上学,很难再聚得这么齐了,等到大家的工作和生活都稳定下来,才有心思每年聚上几次,小妹是个例外,虽然没有参军,妹夫也不是军人,不过公婆却都是军人,而且就住在军区大院里,跟他家离的不远,每周都能见上几面,感情自然比其他兄弟要好。

        “对了,我去城里的时候路过书店,给你买了几本杂志,听店员说都是现在的中学生喜欢看的,我去拿给你。”林成峰起身道,他记得小妹这时候应该是已经开始向报社投稿了,只不过如今的报社还是挺严谨的,都有专门负责写稿的人,很少会刊登普通人投递过来的稿件,更何况小妹如今还只是一个初中生。

        他买来的这几本杂志,全部都是小妹去区里上学以后投稿的杂志,小妹高中时写的文章都是刊登在这几本杂志上,他妈存下了好多,没少拿出来给小辈看,以至于他都能够自己这几本小说杂志的名字。

        与其让小妹在报社那里碰跟头,还不如提前把道路指明呢,也省得再伤心失望了。

        林成珠对书里的世界了解其实并不多,虽然主线和现世中的过去差不多,但这毕竟是作者创造出来的世界,很多地方还是不一样的,比如她现在所待的这个地方,就是上辈子从来都没听说过的河东省,大概是作者杜撰来的,不过在这个世界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

        林成峰回屋打开行李拿杂志的时候,简宁正面朝里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子,也不知道睡没睡,不过一直都没有什么反应,既没有回头看看,也没有开口询问。

        小说月刊,短篇小说选刊,花蕾,春雨。

        光是听名字、看封面,确实很像是中学生的读物,林成珠这会儿早就把女主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没想到这个年代就已经有这样的杂志了,这些年居然也没被停载,真是个奇迹。

        林成珠头一次感谢写这本书的作者,尽管她和作者三观不合,但是还是要感谢这位作者让这些杂志可以在这个年代存在。

        林成珠抱着四本杂志,“谢谢大哥,我这就回我屋里去看,你们接着聊,不用管我。”终于不需要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投稿了,她都已经投了四五次的稿件了,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稿费没挣来一分钱,邮费和邮票钱却是搭进去不少,本来她就已经够穷的了,如今更是囊中羞涩。

        囊中羞涩的不光是林成珠,还有简宁,都说手里有钱心不慌,手里没钱了,心也就慌了,更何况她本来以为就算这次不能跟着林成峰去随军,也能拿到一部分钱的,毕竟养家本来就是男人该做的事情,上辈子她就是太老实了,从来没想过在男人身上想法子,只知道哭着闹着跟婆婆要钱,那才能要到几个钱,而且一点都不体面,还不如跟男人温柔小意一番,哪还有婆婆什么事儿。

        不过,林成峰要是没有重生的话,这手段自然是能用的,但是林成峰已经重生了,她只求对方别跟她离婚,可不敢提钱的事情。

        林成峰回屋睡觉的时候,差不多已经九点多了,他没有晚上刷牙洗脸的习惯,洗完脚之后就可以上床睡觉了,只不过床上这会儿只剩下一床薄被子,而且就盖在简宁身上,至于他昨天晚上盖的那床薄被子已经不知去向。

        林成峰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脱衣服,实在是心里头隔硬的很,这会儿心里头就更膈应,别说脱衣服跟简宁同盖一床被子了,他都不想上床睡觉了,直接拿着自己的东西去了三弟屋里,离婚之前,他就在三弟屋睡了。

        如果说简宁一开始是忐忑不安的话,等看到林成峰收拾东西走人之后,便忍不住在被窝里掉起了眼泪,真的半点余地都没有了吗,上辈子她是有错,不过林成峰就真的什么错都没有吗,木讷又不懂风情,关键是很少回家,一个结婚两年多才回家一趟的男人,换谁谁能受得了。

        再说了,这一辈子她是打算好好跟林成峰过日子了,不会再跟人私奔,也不会好吃懒做什么都不干,可是结果呢,这样都不可以吗……

        林成峰敲门进来的时候,林成家正在洗袜子,他的袜子基本上是一天一换,身上的衣服也是隔几天就洗一次,而且是他自己洗,家里干活挣工分的时候不怎么积极,但是个人卫生搞得却很积极,再加上长得好,走出去大姑娘小姑娘的都喜欢看。

        这讲究劲儿,换作是上辈子,还不到30岁的林成峰是没办法理解的,不过这辈子却觉得三弟这习惯挺好的,能讲究的情况下确实需要讲究点,总好过邋邋遢遢的。

        “大哥你怎么来了,还把你的包也背来了?不会是给我也买东西了吧?你早说呀,早说我直接过去拿就行,不用你亲自给我送过来。”林成家嘴巴都快咧到耳根子后头去了,大哥不光给小妹买了那么多的新衣服,还买了什么杂志,好几本呢,到他这儿大哥就只给了一套旧军装,这差距可太大了,肯定还有别的,而且一定是好东西,不然大哥干嘛晚上避着人拿给他。

        林成峰抿了抿唇,“把我送给你怎么样?”

        一个从来都不会开玩笑的人,突然说一句玩笑话,这感觉就像晴空里的惊雷,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大哥,你没事儿吧?”他知道他长得俊,不少小姑娘都会偷偷看他,不过大哥也不是女的呀,更何况大哥都已经结婚了,虽然大嫂那个人确实不怎么,但是那也不能……

        林成峰本来心情不怎么样,不过看三弟这幅被吓懵了的样子,倒是突然间心情好了不少,“我在你这儿睡几天,不介意把床和被子分我一半吧。”

        得,这是跟大嫂闹矛盾了,也真是难为大嫂了,他大哥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好脾气,不过确实很少跟人争执,更不会跟家里人争执,也不知道大嫂是怎么惹到他大哥了。

        “床和被子可以分你一半,不过这枕头可不行,两个人根本就不够使的。”林成家自觉也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只不过他的枕头本来就不大,更何况两个大老爷们枕同一个枕头,实在是让人别扭的很。

        “没事儿,我不用枕头。”他在树上都能睡着,更何况只是少一个枕头。

        说实在的,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林成峰都已经很久没有跟三弟睡过同一张床,可能小时候是睡过一张床,不过现在已经记不到了,如果早知道三弟的睡相会这么的……差,他还不如去找二弟呢,哪怕明天二弟就要结婚了。

        林成峰是被人踹醒了,也不知道三弟做梦梦见了什么,手脚都没闲着,嘴巴里还嘟囔了几句梦话,不过根本就听不清说的是什么。

        林成峰咬咬牙,果然这几天他就不适合在床上睡,不过睡地上的话就不如睡树上,最起码树干要比地面干净得多。

        正好家里头有一棵老槐树,树大枝多,能够容得下也撑得住林成峰,不过半夜里跑到树上去睡觉,这操作别说是别人了,就算是当事人也觉得有些……滑稽,所以天蒙蒙亮的时候,还不等家里人起床,林成峰便从树上翻下来,开始晨练。

        按理来说是不应该有人发现的,只不过,惦记着早起看杂志的林成珠醒来的特别早,刚好看见她大哥从树上翻下来,身手那叫一个利落,不过也真够可怜人的了,身手再怎么好,树上怎么能跟床上比,如果有选择的话,谁又会选择去树上睡觉。

        肯定是因为简宁,想想也是,一个曾经给自己戴过绿帽子的女人,哪怕这辈子还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心里头那关也过不去,要是简宁没有重生的话,她大哥可能不会做得这么过分,不过今天简宁表现的这么明显,她这位大哥就算事先不知道简宁是重生的,那昨天也该知道了。

        宁可去树上睡觉,也不愿意跟简宁同床共枕。

        啧啧,果然是真汉子,她就喜欢这样打女主脸的男主,谁让她是恶毒小姑子呢

        *****

        虽然林成珠为了看杂志起得很早,不过也就看了四五页而已,然后就必须洗漱为接新娘子做准备了,怕抢了新娘子的风头,林成珠既没有穿格子裙,也没有穿那套红色的运动服,黑裤子白衬衫,为了显得喜庆,用红纸做了一朵假花戴在胸前。

        “我闺女就是好看。”林母越瞧越觉得美,她年轻那会儿也跟她闺女一样,一样的好看,“等新娘子上车以后,可千万别忘了把那两个红包给她。”

        “嗯嗯,不会忘的,妈你放心吧。”这可是她唯一的任务,怎么会忘记呢,大概是因为知道剧情的原因,她对女主一直没什么好感,这是对这位二嫂就不一样了,二嫂在小说里也是一位极品,因为嫉妒女主,所以办了不少错事,小说写到一半,二嫂才幡然悔悟,改邪归正,从此之后在家里头几乎就成了女主的应声虫,女主说什么都是好的。

        别以为这样,极品的下场就能好了,二嫂作为女主的妯娌,不管是幡然悔悟前,还是幡然悔悟后,都是映衬红花的绿叶,女主家庭顺心,事业有成,二嫂则是夫妻失和,吵架是常有的事情,至于事业那就更是没有了,家庭主妇一个,每天都围着灶台转,没有自己的生活,只能不断的……羡慕女主。

        总之在这本小说里,她们这些所谓的极品就没有一个好下场。

        穿进这本书来之后,林成珠其实一直很难想象到自家二哥跟妻子整天吵架是什么模样,一个踏实勤劳的人,一个好脾气的人,就算跟妻子有什么矛盾,也不至于到每一天都吵架的程度。

        不过现在,正要去接新娘子的林成业整个人都亢奋了,身上的中山装是新做的,还从来没穿过呢,脚下的黑布鞋也是新的,胸前佩戴着一朵大红花,不过这可不是用红纸做的,而是用红布绸扎出来的,这东西基本上没有人会为了结婚特意扎两朵,毕竟布料紧张,钱少票又少的年代里,黑色的粗布都是稀罕物,更何况还是大红绸。

        这用红布绸扎出来的大红花,是问人家家里借的,附近好几个村子也就只有这一家有,当然了借也不能白借,婚宴上的饭菜要给人送过去一份。

        如今各家各户的孩子多,结婚的也多,要面子的人也不少,所以就这两朵大红花,还真让人家赚了不少伙食,哪里都不缺聪明人。

        新娘子是附近村子上的人,两边离得并不远,赶着牛车过去也就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林成珠一开始还坐在牛车上,感觉挺新奇的,不过没多久就从牛车上下来了,实在是这牛车的速度太慢了,而且路并不平坦,哪怕车上铺着床褥,也同样硌屁1股,而且一晃一晃的,早饭都要被晃出来了。

        迎亲的过程顺利得很,林成业刚把五个红包放在一块儿交过去,新娘子的屋门就开了,而且跟旁人的哭嫁不同,这位新娘子一点都不伤心,一滴泪都没流,一直到走到家门口才回过头来,“爸妈,都回去吧,别送了。”

        要不是场合不对,林成珠都能当场笑出来,这都什么跟什么呀,二嫂这是拿出嫁当走亲戚了吗。

        不过新娘子出了门,林成珠就赶紧跑过去扶着上车,顺便把两个红包塞到新娘子手里。

        不得不说,新娘子的妆容真的是……一言难尽,眉毛画的特别粗,像两个黑色的毛毛虫一样,然后大红唇,脸上不知道擦了多少粉,感觉走两步就会有粉从脸上往下掉。

        顶着这样一副妆容,林成珠还真看不出来二嫂到底长什么样子,不过按照小说里的描述,二嫂的颜值跟女主比起来可是差了一大截,而且气质也差了一大截,女主穿条长裙,那就是绰约多姿,二嫂穿条长裙,按照作者的描述那就是东施效颦了。

        回去的路上,姑嫂两个人都是坐在牛车上,按理来说这会儿新娘子应该羞涩的很,林成珠本来以为这一路会相当沉默,毕竟她找不到什么话聊,新娘子就算没有离家的不舍,也应该有些羞涩,或者是对于未来生活的忐忑,总之在林成珠的想象中,二嫂这时候不应该这么的……健谈。

        “早就听说小妹学习成绩好,在全县都是数一数二的,我就喜欢跟你们这样的文化人打交道,说话都不那么费劲……”

        林成珠在一旁听着,根本就插不上嘴,可能二嫂也是紧张吧,有些人一紧张就容易话多。

        新娘子跟小姑子在牛车上聊了一路,跟着过去迎亲的人都觉得这回算是看稀罕了,毕竟以前他们可没有见过这么健谈的新娘子。

        没见过的还在后头呢,等到了老林家,新娘子根本就没用旁人扶,自己利利索索下来了,然后大大方方的进了林家门。

        林成业赶紧跟在媳妇后边儿,怕被媳妇落下,甚至还小跑了几步,感觉不太想娶媳妇,倒更像是招赘婿。

        新娘都领着新郎进门儿了,林成珠这才从牛车上下来,真的不是她速度慢,而是二嫂的速度太快了,几乎是眨眼的功夫,人家就已经下了牛车,等她反应过来,人家就已经进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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